关于集中办理2011年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教职员工:
  经与湖北省房改办协商,为方便教职员工支取住房货币化补贴,近期将为我校教职员工集中办理一次住房货币化支取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9日(不含3、4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45——5:00
  二、办理地点
  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三、支取对象
  根据《省房改直管高校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房改办[2009]13号)文规定,本次支取对象为:
  1、购买二期教师住宅的职工;
  2、校内无住房(含单身床位)在校外购买商品房的职工;
  3、校内无住房(含单身床位)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职工;
  4、租赁校内周转房的职工;
  5、已退休且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职工。
  四、办理所需材料
  1、住房货币化补贴专用银行卡;(未领卡职工需到财务处101室办理开卡手续)
  2、商品房购买合同原件、复印件;
  3、商品房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4、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5、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属或他人代为办理。但职工本人必须手写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注明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与本人关系,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办理。如委托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需职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五、办理流程
  职工首先至审核窗口递交支取所需材料审核,符合要求并签章后再到支取窗口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为做好本次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取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职工在规定时间完成支取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支取手续的职工将等到下一个支取期方可再办理支取手续。
  特此通知
 
                  福利姬
(武汉)房改办
                    2011年8月30日